8月5日,江蘇省市場監(jiān)管局下發(fā)通知,要求全系統(tǒng)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、妨害防疫工作的違法行為,切實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。重點查處五類行為:一是進口冷鏈食品違法行為。包括貯存、加工、經營來源不明、無“江蘇冷鏈”追溯信息、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冷鏈食品,第三方冷庫未按規(guī)定備案。二是防疫物品質量違法行為。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、過期失效的防疫產品,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生產銷售三無產品以及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。三是民生領域價格違法行為。不執(zhí)行明碼標價規(guī)定,散布漲價信息、哄抬防疫物品、生活必需品價格,串通、操縱市場價格。四是疫情相關廣告違法行為。發(fā)布虛假廣告,借疫情進行妨礙社會公共秩序的廣告宣傳。五是侵犯防疫物品知識產權違法行為。在防疫物品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,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防疫物品,使用與他人防疫物品存在特定聯(lián)系的名稱、包裝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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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審:杜亞男/二審:湯娟/終審:馮波
作者: 編輯